晓晖国际律师事务所
读者:余律师,现在H1签证名额用完了,还有其它类型的工作签证吗?
余晓晖律师:鉴于H1签证已经用完的情况,如果条件许可,可以用H3 trainee工作签证,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E1和E2贸易或投资者工作签证或L1跨国公司经理工作签证等形式来保持在美的合法工作身份。
读者:你刚才提到了L1签证,请问,L1与H1有什么区别?
余晓晖律师:H1B 工作签证有学历的要求,而L1没有。H1B需要具备学士学位或“某一专业知识领域”的同等学历。 L1没有学历的要求,有工作经验并掌握公司经营运作的管理人员就可以申请,但L1签证要求所要申请L1的雇员在过去的三年里至少有一年为该美国公司的在海外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工作过。L-1 签证的人士必须是跨国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海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工作过,则不符合不符合申请L1签证的条件。
另外, L-1 和 H1签证的有效期即受益人可在美国工作的年限也是不同的。L1A签证管理人员最多可在美国工作七年,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则最多可工作五年,但而H1B签证受益人可在美国工作六年。
读者:请你讲讲,办理L1需要最基本的“硬件”条件有哪些?
余晓晖律师:所谓“硬件”要求,无非有下列几项:1) 申请L1签证的国外母公司必须在美国成立一个子公司。子公司设立的目的是让其在美国更好地为母公司拓展业务。若母公司已在美国拥有了一家子公司,那么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应该是经营良好。不管是新设公司还是已有了美国分支机构,国外母公司至少对美国子公司要拥有51%以上的控股。
(2) 申请L1签证来美的外国人必须在最近的三年内有一年是为国外母公司连续工作的,其在母公司的工作职务也应该和派到美国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相似,如经理或公司的专门技术人员。(3) 母公司必须向美国子公司注入资金使其正常启动和运作。投入的资金并非需要很多,但至少要能支持公司的日常开支。
读者:对于这些“硬件”条件,都需要哪些“证据”呢?
余晓晖律师:L1跨国公司经理人员工作签证所需材料包括有关外国母公司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公司财务报表,组织结构等等); 美国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包括成立注册登记的文件,营业执照,董事会组成,股权的分配,场地租赁等等)和美国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雇用当地人员的情况; 以及来美人员的材料(包括简历,工作聘书等等)
读者:反过来说,哪些因素是造成难以成功申请L1签证的呢?
余晓晖律师:造成L1签证难以申请成功的因素可以是美国分公司没有业务,客户材料准备不齐全等等。
读者:你能不透姓名地给我们讲一个你所成功、顺利通过L1签证的案例吗?
余晓晖律师: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们已为许多中国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并办理L1的工作签证,行业涉及到生物科技,进出口贸易,高科技,能源设备,加工制造等等。我们律师事务所曾为北京一家几十人的生物研发公司在美注册分公司,协助其在美国的公司业务,并成功地为这家公司的CEO办理了L1工作签证,并顺利地在北京通过面试获取签证。
读者:噢,那么说,申请L1整个过程大致需要多长时间?
余晓晖律师:客户准备材料的时间各有不同。但从律师事务所把案件递到移民局起算,到审批结果出来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加快程序,多交USD1225给移民局,就会在两周的时间内得到审批结果。
读者:L1签证获得后可以申请绿卡吗?
余晓晖律师: L1签证持有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即绿卡。虽说持有L1签证的外国人在签证期满后必须离开美国,但此类签证允许持有人有双重意图,即可以有非移民和移民的双重意图。换言之,申请绿卡不会影响到L1的合法身份。就像H1B工作签证一样,在签证有效期间,尽管是持有非移民工作签证,但仍可以递交绿卡申请。而且以L1A跨国公司经理提出绿卡申请,无须经过劳工卡批准的程序,对工资的要求也无须达到劳工部规定的普遍工资(Prevailing Wage)水平。跨国公司经理L1可以在美国公司经营一年后,在运营状况不错的情况下提出第一优先的职业移民申请。
读者:通过L1申请绿卡和投资移民有什么区别?
余晓晖律师:这两者有很多区别,不是三言两语能概括的,我们另找时间专题讨论这个问题吧。
以上仅是律师对移民法的一般介绍,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若有具体法律问题,请联系晓晖律师事务所: Tel:(301)838-8986, E-mail: syu@yulegal.com, Address: 110 N Washington St., Suite 328E, Rockville, MD 20850.
|